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消防警察人員類別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包括消防法及施行細則、災害防救法及施行細則、爆竹煙火管理條例及施行細則、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緊急救護辦法、緊急醫療救護法及施行細則、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火場指揮及搶救作業要點)104 年第 23 題單選題
依照爆竹煙火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10條之規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32條第2項規定進行銷毀之程序,何者錯誤?
A於安全、空曠處所進行,並採取必要之安全防護措施
B於上午8時後下午7時前為之,並應派人警戒監視,銷毀完成俟確認滅火後始得離開正確答案
C應製作銷毀紀錄,記載沒入處分書編號、被處分人姓名、沒入爆竹煙火名稱、單位、數(重)量及沒入時間、銷毀時間,並檢附相片
D中央主管機關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9條第4項及第14條第4項規定逕行銷毀,應先通知當地主管機關,再依前項第1款及第2款規定辦理,並製作銷毀紀錄,記載銷毀之爆竹煙火名稱、單位、數(重)量及銷毀時間,及檢附相片
B正確答案
爆竹煙火銷毀程序應於上午8時後下午6時前為之,非下午7時前。
為什麼答案是 B
錯誤!正確規定為「上午8時後下午6時前」為之,非「下午7時前」。此為本題要選的錯誤選項,其餘警戒監視、確認滅火後始得離開之敘述則正確。
考點:銷毀地點考點:銷毀時間考點:銷毀紀錄考點:中央逕行銷毀
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包括消防法及施行細則、災害防救法及施行細則、爆竹煙火管理條例及施行細則、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緊急救護辦法、緊急醫療救護法及施行細則、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火場指揮及搶救作業要點)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