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設備師高等考試-消防設備師消防法規107 年第 22 題單選題
依原有合法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及消防設備改善辦法之規定,有關原有合法建築物10層以下之非防火構造建築物,其主要構造部分使用不燃材料建造之建築物者,應按其總樓地板面積每X平方公尺,以具有1小時防火時效之牆壁、樓地板及防火設備區劃分隔。請問X為多少?
C正確答案
X 為 1000 平方公尺,官方答案 C 仍可採。
為什麼答案是 C
正確。10層以下非防火構造建築物,若主要構造部分使用不燃材料建造,應按總樓地板面積每1000平方公尺區劃分隔。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X 為 1000 平方公尺,官方答案 C 仍可採。
題目關鍵是「10層以下」、「非防火構造建築物」、「主要構造部分使用不燃材料」。現行法規名稱已修正為「原有合法建築物公共安全改善辦法」,但第5條關於樓層面積區劃的數值仍規定:非防火構造且主要構造部分使用不燃材料者,應按總樓地板面積每1000平方公尺,以1小時防火時效之牆壁、樓地板及防火設備區劃分隔。因此選 C。
逐選項分析
A✕
300 平方公尺並非本題類型的區劃基準;題目不是問較小規模或其他特殊用途空間的區劃。
B✕
500 平方公尺容易與「非防火構造建築物,其主要構造為木造且屋頂以不燃材料覆蓋者」混淆;該類型才是每500平方公尺。
C✓ 正確
正確。10層以下非防火構造建築物,若主要構造部分使用不燃材料建造,應按總樓地板面積每1000平方公尺區劃分隔。
D✕
1500 平方公尺是防火構造建築物或防火建築物的區劃基準,且通常題型會搭配「總樓地板面積在1500平方公尺以上」等文字,非本題所問。
本題最大陷阱是把「非防火構造但主要構造使用不燃材料」誤認為木造屋頂不燃材料覆蓋的500平方公尺,或誤套防火構造建築物的1500平方公尺。另須注意題目所引舊名稱已修正為現行「原有合法建築物公共安全改善辦法」,但本題數值未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