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設備士普通考試-消防設備士警報與避難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113 年第 16 題單選題
依防災監控系統綜合操作裝置認定基準,下列那一部分非防災監控系統綜合操作裝置構成?
A表示部、操作部
B控制部、警報部
C試驗部、通訊部正確答案
D記錄部、附屬設備
C正確答案
綜合操作裝置的構成包含表示部、操作部、控制部、警報部、記錄部及附屬設備,不包含試驗部、通訊部,故選 C。
為什麼答案是 C
試驗部、通訊部不是認定基準所列的綜合操作裝置構成部分。基準中雖有性能試驗、通訊協定等要求,但不得因此誤認為「試驗部」或「通訊部」是構成要素,故本選項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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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綜合操作裝置的構成包含表示部、操作部、控制部、警報部、記錄部及附屬設備,不包含試驗部、通訊部,故選 C。
1. 先抓題目關鍵字:「非防災監控系統綜合操作裝置構成」。
2. 依現行防災監控系統綜合操作裝置認定基準,綜合操作裝置構成為:表示部、操作部、控制部、警報部、記錄部及附屬設備。
3. 對照選項,(A)、(B)、(D)均為明文列舉之構成部分。
4. (C)的「試驗部、通訊部」雖可能涉及性能檢查或通訊協定要求,但並非構成部分名稱,故為非構成部分。
逐選項分析
A✕
表示部、操作部均屬於綜合操作裝置的明文構成部分。表示部負責顯示消防設備、防火避難設施等狀態;操作部則供人員進行必要操作,屬正確構成,非本題答案。
B✕
控制部、警報部亦為綜合操作裝置的構成部分。控制部負責處理及控制相關設備動作;警報部負責以警報音或語音等方式警示,屬正確構成,非本題答案。
C✓ 正確
試驗部、通訊部不是認定基準所列的綜合操作裝置構成部分。基準中雖有性能試驗、通訊協定等要求,但不得因此誤認為「試驗部」或「通訊部」是構成要素,故本選項為答案。
D✕
記錄部、附屬設備均為綜合操作裝置的明文構成部分。記錄部用於保存或輸出相關動作、警報、異常等紀錄;附屬設備則為配合整體運作所需設備,屬正確構成,非本題答案。
關鍵知識表
| 項目 | 是否為構成部分 | 說明 | |
|---|
| 表示部 | 是 | 顯示火災、設備動作、異常等狀態 | |
| 操作部 | 是 | 提供人員操作消防設備或相關功能 | |
| 控制部 | 是 | 處理訊號、控制設備動作 | |
| 警報部 | 是 | 發出警報音或語音警報 | |
| 記錄部 | 是 | 記錄警報、操作、異常等資訊 | |
| 附屬設備 | 是 | 配合綜合操作裝置運作之相關設備 | |
| 試驗部 | 否 | 屬可能出現在性能試驗或檢查脈絡的概念,非構成部分 | |
| 通訊部 | 否 | 基準雖要求通訊協定或傳訊能力,但未列為構成部分 | |
本題陷阱在於「通訊」與「試驗」確實會出現在設備性能、檢查或傳訊要求中,但題目問的是「構成部分」而非功能或試驗項目;構成部分須回到基準明文列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