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人員考試四等考試-行政警察人員類別警察法規概要(包括警察法、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械使用條例、集會遊行法、警察職權行使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106 年第 1 題單選題
警察對於酒醉或瘋狂者實施管束,時間最長為下列何者?
A3 小時
B6 小時
C12 小時
D24 小時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19條規定,即時強制管束時間不得逾24小時。
為什麼答案是 D
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19條第2項及行政執行法第37條第3項,管束不得逾24小時,為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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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19條規定,即時強制管束時間不得逾24小時。
口訣:管束最久『一整天』= 24 小時,與行政執行法一致。
逐選項分析
A✕
3 小時非法定管束時限,為誤導選項,無任何條文依據。
B✕ 陷阱
6 小時常與『詢問、留置』時限混淆(如警職法查證身分),但管束上限非 6 小時。
C✕ 陷阱
12 小時易與社會秩序維護法『強制到場』或其他時限混淆,非管束法定上限。
D✓ 正確
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19條第2項及行政執行法第37條第3項,管束不得逾24小時,為正解。
警察常見時限一次看
| 措施 | 法源 | 時限 | 備註 |
|---|
| 管束(酒醉、瘋狂、自殺等) | 警職法§19、行執法§37 | 24 小時 | 即時強制 |
| 查證身分留置 | 警職法§7 | 3 小時 | 自攔停起算 |
| 社維法強制到場詢問 | 社維法§42 | 勿逾24小時 | 含查證 |
考生常把『查證身分最多 3 小時』與『管束最多 24 小時』搞混。關鍵:管束屬『即時強制』保護人身安全,時間較長;查證身分屬臨檢程序,時間較短。看到『酒醉、瘋狂、自殺』→ 直接鎖定 24 小時。
警察法規概要(包括警察法、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械使用條例、集會遊行法、警察職權行使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