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人員考試四等考試-消防警察人員類別中華民國憲法與消防警察專業英文106 年第 1 題單選題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關於我國憲法地方自治之本質,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地方自治權為固有權
B地方自治為憲法保障之制度正確答案
C地方自治係為實現國家權力而存在
D地方自治係為處理中央與地方之共通事項而設
B正確答案
依釋字第498號等意旨,我國地方自治本質採「制度性保障說」,故正確答案為 B。
逐選項解析
A地方自治權為固有權✕ 錯誤
錯誤。此為「固有權說」的表述,認為地方自治權是地方團體本來即有、非國家賦予之權利。但我國大法官解釋並未採固有權說,而是採憲法制度性保障:地方自治受憲法保障,但其具體組織、權限與監督仍須依憲法及法律架構運作。
C地方自治係為實現國家權力而存在✕ 錯誤
錯誤。地方自治雖然存在於國家憲法秩序內,並可能執行委辦事項,但其憲法本質不是為了單向實現中央或國家權力,而是透過地方自治團體作為與中央共享權力行使之主體,達成住民自治與垂直分權。
D地方自治係為處理中央與地方之共通事項而設✕ 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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