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考-教育行政教育法規大意105 年第 7 題單選題
依教師法規定,本法第26條第4項前段所稱行政區內半數以上學校教師會之計算,係指:
A行政區內12班以上之各級學校(含幼兒園)之半數
B行政區內12班以上之各級學校(不含幼兒園)之半數
C行政區內20班以上之各級學校(含幼兒園)之半數正確答案
D行政區內20班以上之各級學校(不含幼兒園)之半數
C正確答案
舊法時期地方教師會設立門檻,計算半數之基準為「20班以上且含幼兒園」。
逐選項解析
A行政區內12班以上之各級學校(含幼兒園)之半數✕ 錯誤
班級數門檻錯誤。依命題時之舊法規定,計算基準應為20班以上,而非12班。
B行政區內12班以上之各級學校(不含幼兒園)之半數✕ 錯誤
班級數與學校類型皆錯誤。應為20班以上,且計算時必須包含幼兒園。
C行政區內20班以上之各級學校(含幼兒園)之半數✓ 正確
D行政區內20班以上之各級學校(不含幼兒園)之半數✕ 易錯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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