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考-教育行政教育法規大意105 年第 23 題單選題考點:干擾數值考點:最低學分數
大學除為辦理教育實驗,專案報教育部核准調減畢業應修學分數者外,大學法第26條第5項所定學士學位畢業應修學分數,於學士學位修業期限為4年者,不得少於多少學分?
A120學分
B128學分正確答案
C140學分
D148學分
B正確答案
大學學士學位修業4年者,畢業應修學分數不得少於128學分,此具體數值明定於《大學法施行細則》。
逐選項解析
A120學分干擾數值✕ 錯誤
120學分並非現行教育法規所明定之學士班最低畢業學分數,屬於干擾選項。
B128學分最低學分數✓ 正確
依《大學法施行細則》規定,學士學位修業期限為4年者,畢業應修學分數不得少於128學分,本選項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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