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公司於民國101年12月5日向美國廠商訂購商品一批,交易條件為目的地交貨。商品於101年12月21日由洛杉磯運出,102年1月10日運抵基隆,102年1月25日臺中公司將貨款匯給該國外廠商。查核人員作臺中公司進貨截止測試時,應如何認定此一交易之入帳日期?
A101年12月5日
B101年12月21日
C102年1月10日正確答案
D102年1月25日
答案與詳解
1/10 商品運抵基隆,目的地交貨條件下此時所有權與風險才移轉給買方,符合進貨認列時點,為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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