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五等考試-海洋巡護科海巡勤務大意與海巡法規大意(包括海岸巡防法、國家安全法、海洋污染防治法、海關緝私條例、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懲治走私條例、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章行政與第五章罰則、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107 年第 25 題單選題
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之規定,有關主管機關對大陸船舶之處分,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無船名者,應予以發還
B經留置者,處以沒入處分
C走私者,應處以沒入處分正確答案
D污染者,應處以沒收處分
C正確答案
大陸船舶若有走私或從事非法漁業等重大違法行為,依規定「應」處以沒入處分;若為無船名等情形則為「得」沒入。
為什麼答案是 C
正確。依《兩岸條例施行細則》第43條第1項規定,查證船上人員對臺灣地區有「走私」或從事非法漁業行為者,「沒入之」(即應處以沒入處分),屬於羈束處分。
考點:得沒入事由考點:扣留與留置考點:應沒入事由考點:沒入與沒收
海巡勤務大意與海巡法規大意(包括海岸巡防法、國家安全法、海洋污染防治法、海關緝私條例、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懲治走私條例、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章行政與第五章罰則、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