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考-原住民族行政原住民族行政及法規大意105 年第 33 題單選題
請問下列何法是依據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第11條第4項規定訂定?
A自由貿易港區原住民族就業就學保障法
B自由貿易港區事業機構多元就業獎勵辦法
C自由貿易港區機構多元就業保障法
D自由貿易港區事業僱用原住民獎勵辦法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依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第11條第4項授權,訂定的是「自由貿易港區事業僱用原住民獎勵辦法」。
為什麼答案是 D
正確。依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第11條第4項授權,主管機關訂定「自由貿易港區事業僱用原住民獎勵辦法」,目的在鼓勵區內事業增僱原住民員工。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依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第11條第4項授權,訂定的是「自由貿易港區事業僱用原住民獎勵辦法」。
看到「獎勵辦法」+「僱用原住民」就選 D,另外三個名稱都是編造的假法規。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無此法規。名稱聽起來很官方,但「就業就學保障法」是虛構的,自由貿易港區條例授權的是「獎勵辦法」而非「保障法」。
B✕ 陷阱
無此法規。「多元就業」是勞動部公共就業服務的用語,與自由貿易港區條例第11條第4項無關,屬名詞混搭。
C✕
無此法規。與 B 類似屬編造,且原住民族行政相關法規多以「辦法」位階出現,不會是「保障法」層級。
D✓ 正確
正確。依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第11條第4項授權,主管機關訂定「自由貿易港區事業僱用原住民獎勵辦法」,目的在鼓勵區內事業增僱原住民員工。
原住民就業保障相關法規速記
| 法規名稱 | 主要內容 | 位階 |
|---|
| 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 | 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僱用比例 | 法律 |
| 政府採購法第98條 | 得標廠商僱用一定比例原住民 | 法律 |
| 自由貿易港區事業僱用原住民獎勵辦法 | 自貿港區事業僱用獎勵 | 授權辦法 |
本題三個錯誤選項都是憑空編造,用「保障法」「多元就業」等似是而非的名詞混淆考生。記住:授權子法通常是「辦法」而非「法」,且主題是「獎勵僱用原住民」,不是廣義的就業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