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人員考試四等考試-行政警察人員類別警察勤務概要112 年第 25 題單選題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4條規定,汽車駕駛人飲用酒類或其他類似物後,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多少毫克以上,不得駕車?
C正確答案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14規定,吐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15毫克以上不得駕車,答案為(C)。
為什麼答案是 C
正確。飲用酒類或其他類似物後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一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三以上,不得駕車,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14第2款。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14規定,吐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15毫克以上不得駕車,答案為(C)。
1. 鎖定法源: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4條第2款。2. 記憶關鍵數值:吐氣0.15 mg/L、血液0.03%(行政罰門檻)。3. 區分刑事門檻:刑法§185-3為吐氣0.25 mg/L、血液0.05%。4. 題目問「不得駕車」屬行政門檻,選0.15。
逐選項分析
A✕
0.03 是『血液中酒精濃度』的百分比標準(0.03%),非吐氣每公升毫克數,單位混淆,錯誤。
B✕
0.05 是刑法§185-3不能安全駕駛罪『血液』酒精濃度標準(0.05%),亦非吐氣標準,錯誤。
C✓ 正確
正確。飲用酒類或其他類似物後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一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三以上,不得駕車,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14第2款。
D✕
0.25 是刑法§185-3公共危險罪『吐氣』酒精濃度刑事門檻,非行政不得駕車門檻,錯誤。
知識整理
| 重點 |
|---|
| 酒駕雙門檻整理: |
| 【行政罰|道安規則§114、處罰條例§35】吐氣 0.15 mg/L|血液 0.03% |
| 【刑事罰|刑法§185-3】吐氣 0.25 mg/L|血液 0.05% |
| 換算關係:吐氣值 × 2 ≈ 血液值百分比的對應;血液%數值約為吐氣mg/L的1/5。 |
本題最大陷阱在於『單位混淆』與『行政/刑事門檻混淆』:(A)0.03、(B)0.05為血液濃度百分比;(D)0.25為刑事門檻吐氣值。題目明確問『吐氣每公升毫克』+『不得駕車』(行政) → 只能選0.15。另須注意102年6月修法後標準已由0.25下修至0.15,舊版考古題答案為0.25已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