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會計類科政府會計104 年第 12 題單選題
某機關動支第二預備金時,若立法機關審議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表,如對動支數額有修正之決議,於年度結束前,馬上可收回,應有之會計處理為何?
A借:可支庫款 貸:經費支出正確答案
B借:歲入納庫數 貸:歲入實收數
C借:暫付款 貸:經費支出
D借:應收歲入款 貸:應納庫款
A正確答案
第二預備金動支經立院修正需收回時,沖銷原經費支出、恢復可支庫款。
為什麼答案是 A
動支第二預備金時原分錄為「借:經費支出/貸:可支庫款」,立院修正需收回且年度結束前即可回收,應反向沖銷:借可支庫款、貸經費支出,恢復庫款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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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第二預備金動支經立院修正需收回時,沖銷原經費支出、恢復可支庫款。
看到「收回已支用款項」→ 借可支庫款、貸經費支出(沖銷原分錄)。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動支第二預備金時原分錄為「借:經費支出/貸:可支庫款」,立院修正需收回且年度結束前即可回收,應反向沖銷:借可支庫款、貸經費支出,恢復庫款額度。
B✕ 陷阱
歲入納庫數與歲入實收數屬歲入類科目,第二預備金收回屬歲出面調整,非歲入繳庫,科目用錯類別。
C✕ 陷阱
暫付款用於尚未確定歸屬的墊付款項,非用於沖銷已動支之經費支出,且本題款項性質明確為收回,不應掛暫付。
D✕
應收歲入款、應納庫款屬歲入類科目,用於歲入應收未收之處理,與第二預備金動支收回的歲出調整無關。
第二預備金動支之會計處理
| 情境 | 借方 | 貸方 | 說明 |
|---|
| 原動支時 | 經費支出 | 可支庫款 | 增加支出、減少庫款 |
| 年度結束前收回 | 可支庫款 | 經費支出 | 反向沖銷,恢復庫款 |
| 年度結束後收回 | 應收剔除經費 | 以前年度歲出轉入數 | 跨年度須改用以前年度科目 |
本題關鍵在「年度結束前」可立即收回,屬當年度沖銷,直接反向作分錄即可。若誤以為跨年度,會去找「以前年度歲出轉入數」;若搞錯歲出歲入類別,則誤選B或D的歲入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