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除大陸地區人民為臺灣地區人民配偶以外之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來臺從事商務活動其工作居留最長為 2 年,期滿得申請延期正確答案
B臺灣地區人民不得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
C僱用大陸地區人民工作時,其勞動契約應以定期契約為之
D僱用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工作,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經許可受僱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大陸地區人民其受僱期間不得逾 1 年
答案與詳解
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17條規定,經許可在臺灣地區從事商務活動之居留期間,最長為「3年」,期滿得申請延期。選項稱2年為錯誤敘述,故為本題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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