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服務於乙公務機關,乙機關將甲的年終考績列為丙等,在經丁主管機關核定以及銓敘部銓敘審定後,乙機關以考績通知書通知甲。甲不服考列丙等之評定提起復審,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審議決議駁回復審,甲若要提起行政訴訟,依行政法院見解,應以何機關為被告?
A以乙機關為被告正確答案
B以銓敘部為被告
C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為被告
D以丁主管機關為被告
答案與詳解
正解。依最高行政法院見解,公務員考績評定的原處分機關為服務機關(乙),故行政訴訟應以乙機關為被告。丁主管機關的核定與銓敘部的審定僅屬程序上要件,非原處分機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