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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大意11429單選題

關於民事訴訟管轄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之法院管轄,此為「以原就被原則」
B定法院之管轄,以起訴時為準,此為「管轄恆定原則」
C當事人得以合意定第二審管轄法院正確答案
D訴訟之全部或一部,法院認為無管轄權者,應依原告聲請或依職權以裁定移送於其管轄法院
答案與詳解
C
正確答案
合意管轄只能約定第一審法院,第二審不可合意,此為本題關鍵陷阱。

為什麼答案是 C

民訴法第24條,當事人得以「合意」定「第一審」管轄法院,第二審屬審級利益保障,不得合意變更。題目敘述錯誤,為正解。

考點:以原就被考點:管轄恆定考點:合意管轄限第一審考點:無管轄權移送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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