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升官等行政法概要104 年第 30 題單選題
甲因連續二學期成績不及格科目之學分數達該學期修習學分總數二分之一,遭就讀之乙私立大學依據學則之規定退學。關於本案,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大學欲對甲作成退學處分,其要件應由法律明文規定
B甲對乙大學之退學處分不服,應提起民事訴訟
C退學處分不適用行政程序法有關程序之規定
D法院得審查乙大學退學程序之合法性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私立大學的退學決定涉及學生身分與受教育權,屬可受行政司法審查的公權力行為;法院得審查退學程序是否合法,因此選 D。
逐選項解析
A乙大學欲對甲作成退學處分,其要件應由法律明文規定✕ 錯誤
退學事由並非一律須由法律逐項明定。釋字第563號肯認,大學為學業與品行考核,在合理必要的自治範圍內,可依規定程序訂定退學章則;章則內容及執行仍須合理妥適。
B甲對乙大學之退學處分不服,應提起民事訴訟✕ 錯誤
釋字第382號指出,公私立學校所作退學或類似處分,足以改變學生身分並影響受教育權,屬行政處分,得依法循行政爭訟救濟;不是因為學校私立,就應以民事訴訟爭執本件退學處分。
立即註冊,看完整詳解
這題的完整詳解,註冊就能看 · 每天 2 題免費
精選詳解- 完整逐選項解析
- 秒殺解題技巧與破題關鍵
- 關鍵知識表整理
- 陷阱與易錯提醒
- 同考點歷屆題庫連續刷題與錯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