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地方制度法規定,下列關於縣(市)議會預算審議之敘述,何者正確?
A縣(市)議會就預算案所為之附帶決議,縣(市)政府應依該決議辦理之
B縣(市)總預算案不能於法定期限內完成審議時,新增科目之預算得經內政部同意後先行動支
C縣(市)總預算案在年度開始後2個月未完成審議者,縣(市)政府得報請行政院逕為決定之
D縣(市)議會審議總預算之定期會會期屆滿而議案尚未議畢時,得由議長提經大會決議延長會期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依地方制度法第34條規定,定期會會期屆滿而議案尚未議畢或有其他必要時,得由議長(主席)提經大會決議延長會期。審議總預算屬重要議案,符合延長會期事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