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mly題庫立即開始練習
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身障四等-財稅行政類科稅務法規概要10415單選題

依所得稅法第 8 條第 1 項第 3 款規定之內涵,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於一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留合計至少超過幾天,自境外雇主取得之勞務報酬屬於中華民國來源所得,應併同境內取得之各類所得申報繳納綜合所得稅?

A30天
B60 天
C90 天正確答案
D183 天
答案與詳解
C
正確答案
非居住者境內居留超過 90 天,境外雇主給付的勞務報酬也算中華民國來源所得。

為什麼答案是 C

依所得稅法第 8 條第 3 款,非境內居住者於一課稅年度內在境內居留合計超過 90 天者,其自境外雇主取得之勞務報酬視為中華民國來源所得,應合併申報綜所稅。

考點:錯誤天數考點:90天課稅門檻考點:居住者身分(誤植)
載入中…

稅務法規概要 相關題目

想練更多稅務法規概要考古題?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Download on theApp Store即將推出Google Play
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