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mly題庫立即開始練習
保險代理經紀公證人普通考試-海事保險公證人保險法規概要11132單選題

合夥人或共有人聯合為被保險人時,其中一人或數人讓與保險利益於他人者,保險契約之效力為何?

A契約即為終止
B契約溯及失效
C契約不因之而失效正確答案
D未移轉之部分,契約無效
答案與詳解
C
正確答案
合夥人或共有人聯合為被保險人,其中一人讓與保險利益予他人,保險契約仍繼續有效,不因讓與而失效。

為什麼答案是 C

正解。保險法第19條規定:合夥人或共有人聯合為被保險人時,其中一人或數人讓與保險利益於他人者,保險契約不因之而失效。立法目的在維持合夥/共有關係的保險保障。

考點:終止效力誤判考點:溯及失效誤判考點:契約繼續有效考點:部分無效誤判
載入中…

保險法規概要 相關題目

想練更多保險法規概要考古題?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Download on theApp Store即將推出Google Play
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