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代理經紀公證人普通考試-海事保險公證人保險法規概要105 年第 3 題單選題
合夥人或共有人聯合為被保險人時,其中一人或數人讓與保險利益於他人者,保險契約效力如何?
D正確答案
依保險法第19條明文規定,合夥人或共有人聯合為被保險人時,部分人將保險利益讓與他人,保險契約不因此而失效。
為什麼答案是 D
依保險法第19條明文規定:「合夥人或共有人聯合為被保險人時,其中一人或數人讓與保險利益於他人者,保險契約不因之而失效。」
考點:一般原則例外考點:契約效力停止考點:契約終止事由考點:保險法第1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