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公務員之懲戒與懲處,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得為公務員之懲戒者,係懲戒法院
B得為公務員之懲處者,係公務員服務之機關
C薦任第九職等或相當九職等以下之公務員,關於其懲戒,行政首長或其主管機關首長得逕送懲戒法院審理
D懲戒法庭就移送之懲戒案件,不得對被付懲戒人先行裁定停止職務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依公務員懲戒法第 5 條,懲戒法庭對於受移送之懲戒案件,認有必要時「得」裁定先行停止被付懲戒人之職務。題目說「不得」,顛倒法條,為本題正解(錯誤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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