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釋字第 680 號解釋針對懲治走私條例第 2 條第 1 項規定:「私運管制物品進口、出口逾公告數額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及同條第3 項規定:「第一項所稱管制物品及其數額,由行政院公告之。」 ,係指摘上述內容違憲,主要認定係違反下列何種原則?
A授權明確性原則正確答案
B比例原則
C信賴保護原則
D行政自我拘束原則
答案與詳解
本號解釋文載明該二項規定「其所為授權之目的、內容及範圍尚欠明確,有違授權明確性及刑罰明確性原則」。條文把管制物品及其數額這種犯罪構成要件的核心內容全部委由行政院公告,法律本身既未指明為何種目的而管制,也未指出公告時應考量之因素,人民無從自法律規定本身預見何種行為可罰,正是授權明確性的問題,故為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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