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人員考試四等考試-消防警察人員類別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概要(包括消防法及施行細則、災害防救法及施行細則、爆竹煙火管理條例及施行細則、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緊急救護辦法、緊急醫療救護法及施行細則)113 年第 19 題單選題
消防安全設備之設計、監造、測試及檢修,得由現有相關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或技術士暫行為之,其期限至消防法112年5月30日修正之條文施行之日起多少年為止?
A正確答案
依現行消防法第7條第2項,暫行人員期限為112年5月30日修正條文施行日起5年,故選(A)。
逐選項解析
B3年✕ 錯誤
錯誤。條文並非規定3年,3年屬干擾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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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概要(包括消防法及施行細則、災害防救法及施行細則、爆竹煙火管理條例及施行細則、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緊急救護辦法、緊急醫療救護法及施行細則)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