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行政管理人員類別警察組織與事務管理107 年第 21 題單選題
假設內政部警政署107年度預算編列之歲出總額為100億元,其中包括歲出資本門預算為20億元,依預算法得編列第一預備金額度及第二預備金額度分別為多少?
A第一預備金額度為8,000萬元;第二預備金不得編列正確答案
B第一預備金額度為2,000萬元;第二預備金視歲收之財政情況而定
C第一預備金額度為1億元;第二預備金額度為2,000萬元
D第一預備金及第二預備金之編列皆需視當年度歲收之財政情況覈實編列之
A正確答案
第一預備金=經常門(歲出-資本門)的1%,第二預備金只能編在中央政府總預算,各機關不得編列。
為什麼答案是 A
經常門預算=歲出總額100億-資本門20億=80億,第一預備金依預算法第22條不得超過經常支出總額1%,即8,000萬元;第二預備金僅中央政府總預算得設置,警政署為單位預算機關不得編列,完全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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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第一預備金=經常門(歲出-資本門)的1%,第二預備金只能編在中央政府總預算,各機關不得編列。
經常門=100-20=80億,80億×1%=8,000萬;各機關單位預算不得編第二預備金。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經常門預算=歲出總額100億-資本門20億=80億,第一預備金依預算法第22條不得超過經常支出總額1%,即8,000萬元;第二預備金僅中央政府總預算得設置,警政署為單位預算機關不得編列,完全正確。
B✕ 陷阱
誤將資本門(20億)×1%=2,000萬當作第一預備金基數,實際上是「經常門」而非「資本門」。第二預備金也不是視財政情況而定,而是僅中央政府總預算得編列,單位預算機關無權編列。
C✕ 陷阱
1億元是以歲出總額100億×1%計算,但預算法明定是以「經常支出」為基數而非歲出總額。且單位預算機關不得編列第二預備金,2,000萬亦屬虛構。
D✕
預算法對第一預備金有明確上限規定(經常門1%),並非覈實編列;第二預備金更是僅限中央政府總預算,警政署作為單位預算機關根本無編列權限,敘述錯誤。
預算法預備金制度
| 類型 | 編列機關 | 編列基數 | 上限 |
|---|
| 第一預備金 | 各機關單位預算 | 經常支出 | 不得超過1% |
| 第二預備金 | 中央政府總預算 | 視財政情況 | 數額視需要 |
最常見陷阱是把「經常支出」偷換成「歲出總額」或「資本門」。預算法第22條明定第一預備金以「經常支出」為計算基數,故要先扣除資本門20億,才是80億×1%=8,000萬。另外很多考生以為每個機關都能編第二預備金,實則僅中央政府總預算得編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