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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刑事警察人員類別犯罪偵查學111 年第 21 題單選題考點:跟騷法核心制度考點:告訴乃論範圍誤導

有關跟蹤騷擾防制法,下列敘述何者正確?①跟蹤騷擾行為均為告訴乃論罪,需當事人提告才能偵辦移送 ②以電話、傳真等對特定人進行干擾,非屬跟蹤騷擾行為 ③有跟蹤騷擾行為之犯罪嫌疑者,警察機關應依職權或被害人請求,核發書面告誡予行為人 ④曾有親密關係之未同居伴侶間之跟蹤騷擾行為之保護令聲請,不適用該法保護令規定 ⑤保護令可由檢察官依職權向法院聲請

A③④⑤正確答案
B①③④⑤
C②③⑤
D①③④
答案與詳解
A
正確答案
跟騷法重點:書面告誡前置(§4Ⅱ)、保護令得由檢察官或警察機關依職權聲請(§5Ⅱ)、家庭成員及親密關係伴侶間之跟騷改依家暴法聲請保護令(§5Ⅳ)、告訴乃論僅限第18條第1項之基本跟騷罪。

逐選項解析

A③④⑤跟騷法核心制度✓ 正確
③依跟蹤騷擾防制法第4條第2項,案件經調查有跟蹤騷擾行為之犯罪嫌疑者,警察機關應依職權或被害人之請求核發書面告誡予行為人;④依同法第5條第4項,家庭暴力防治法所定家庭成員間、現有或曾有親密關係之未同居伴侶間之跟蹤騷擾行為,應依家庭暴力防治法規定聲請民事保護令,不適用本法關於保護令之規定,故④所述「不適用該法保護令規定」正確;⑤依同法第5條第2項,檢察官或警察機關得依職權向法院聲請保護令。③④⑤皆為明文規定,故選A。
B①③④⑤告訴乃論範圍誤導✕ 易錯陷阱
①錯誤:依跟蹤騷擾防制法第18條第3項,僅同條第1項之實行跟蹤騷擾罪須告訴乃論;第2項攜帶凶器或其他危險物品之加重型並非告訴乃論。其餘③④⑤雖正確,但含①即錯。
C②③⑤✕ 易錯陷阱
D①③④✕ 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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