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緊急醫療救護法規定,救護車、隨車人員及救護技術員執行救護,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加護救護車出勤之救護人員,至少應有1名為醫師、護理人員或中級以上救護技術員
B救護車執行勤務,應依據所在地直轄市、縣(市)衛生主管機關訂定之收費標準收費
C救護技術員違反緊急傷病患救護作業程序施行救護,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D救護技術員違反救護技術員施行緊急救護之地點,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依緊急醫療救護法第42條規定,救護技術員違反施行緊急救護之地點,應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而非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敘述錯誤,為本題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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