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程序法有關送達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行政處分之送達,行政機關須依當事人請求始得為之
B對於股份有限公司之送達,向其經理人送達不生效力
C當事人變更應送達之處所且未向行政機關陳明者,行政機關得依職權命為公示送達正確答案
D對於特定人之送達,得以公告方式代替之
答案與詳解
依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3項規定,當事人變更其送達之處所而不向行政機關陳明,致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者,行政機關得依職權命為公示送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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