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華目前的工作月薪4萬元,除每月生活費須3千元外,因公司離家較遠,故另須支出交通費每月5千元;若小華「跳槽」到離家較近的公司,不只省下交通費,連每月生活費也可降低為2千元,但月薪較低,僅有3萬5千元。在其他條件不變下,小華若選擇跳槽,則每個月承擔的「機會成本」為多少?
A4萬2千元
B4萬元
C3萬4千元正確答案
D3萬元
答案與詳解
機會成本=放棄原工作的淨所得。原薪4萬-原生活費3千-原交通5千=3萬2千淨收入;但跳槽後仍須付2千生活費,故放棄的利益為4萬-(3千-2千=省下的1千生活費差)-5千交通=3萬4千。即原薪4萬減去跳槽後仍要花的2千生活費中與原本重疊部分…算式:4萬-(3千原生活-2千新生活=1千差)-5千=3萬4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