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除役轉任公務人員四等考試-會計類科政府會計概要114 年第 15 題單選題
依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持續補助甲直轄市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經費,並要求須納編甲直轄市總預算辦理,下列關於國土管理署帳務處理之敘述,何者正確?
A國土管理署已依法定預算撥款,甲直轄市政府總預算案已納編但尚未經議會審議通過,應借記預付其他政府款正確答案
B國土管理署已依暫列分配數撥款,甲直轄市政府總預算案已納編但尚未經議會審議通過,應借記暫付款
C國土管理署已依暫列分配數撥款,甲直轄市政府總預算完成法定程序,應借記預付其他政府款
D國土管理署已依法定預算撥款,甲直轄市政府總預算案未納編,應借記補助支出
A正確答案
補助其他政府款項:依法定預算撥款但受補助方預算未完成法定程序時,借記「預付其他政府款」。
為什麼答案是 A
撥款方已依「法定預算」撥款(自己預算已完成),但受補助方預算雖已納編尚未經議會審議通過(法定程序未完成),此時款項性質為「預付」,應借記「預付其他政府款」。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補助其他政府款項:依法定預算撥款但受補助方預算未完成法定程序時,借記「預付其他政府款」。
三層判斷:①撥款依據(法定預算/暫列分配數)②受補助方預算狀態(未納編/已納編未審議/已完成)③對應科目(補助支出/預付其他政府款/暫付款)。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撥款方已依「法定預算」撥款(自己預算已完成),但受補助方預算雖已納編尚未經議會審議通過(法定程序未完成),此時款項性質為「預付」,應借記「預付其他政府款」。
B✕ 陷阱
「暫付款」適用於撥款方自己尚未有法定預算、僅依暫列分配數先行撥付的情形。本選項撥款方依暫列分配數撥款,應借記「暫付款」而非本題情境,易與 A 混淆。
C✕ 陷阱
撥款方若僅依「暫列分配數」撥款,表示自己預算尚未完成法定程序,應借記「暫付款」;且受補助方預算已完成法定程序時,應借記「補助其他政府」或「補助支出」,科目搭配錯誤。
D✕ 陷阱
受補助方「總預算案未納編」表示尚未編入其預算,撥款方不得逕列「補助支出」;此時應以「預付」或「暫付」性質科目處理,待對方納編並完成法定程序後再轉列補助支出。
補助其他政府款項帳務處理判斷表
| 撥款方預算狀態 | 受補助方預算狀態 | 借記科目 | 備註 |
|---|
| 依法定預算撥款 | 已完成法定程序 | 補助其他政府 / 補助支出 | 正常情形 |
| 依法定預算撥款 | 已納編未經議會通過 | 預付其他政府款 | ★本題情境 |
| 依法定預算撥款 | 未納編 | 預付其他政府款(或暫不撥付) | 對方預算未編列 |
| 依暫列分配數撥款 | 不論何種狀態 | 暫付款 | 撥款方自身預算未完成 |
關鍵在區分「撥款方」與「受補助方」的預算狀態各自對應哪個科目。撥款方預算狀態決定用「暫付款 vs 正式科目」;受補助方預算狀態決定用「預付其他政府款 vs 補助支出」。兩端交錯考生極易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