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人員考試四等考試-行政警察人員類別犯罪偵查概要105 年第 32 題單選題
重大刑案或特殊刑案發生後,不能即時獲得線索予以偵破,而必須有關單位協助偵查時,得成立專案小組偵辦。下列何者不得任專案小組召集人?
A警政署署長正確答案
B縣市警察局長
C主管刑事業務副局長
D刑警大隊長
A正確答案
專案小組召集人由縣市警察局層級指派,警政署長層級過高不直接擔任。
為什麼答案是 A
警政署署長為全國警政最高首長,負責政策督導而非個案偵辦,依規定不擔任專案小組召集人,故為本題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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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專案小組召集人由縣市警察局層級指派,警政署長層級過高不直接擔任。
看層級!署長是全國最高警政首長,不會下場當專案召集人,只會督導。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警政署署長為全國警政最高首長,負責政策督導而非個案偵辦,依規定不擔任專案小組召集人,故為本題答案。
B✕
縣市警察局長為轄區警政最高首長,重大刑案發生後由局長親自擔任召集人統籌偵辦資源,是最常見的召集人。
C✕
主管刑事業務副局長為刑事偵查專責副首長,由其擔任召集人符合專業分工,屬於合格人選。
D✕ 陷阱
刑警大隊長為刑事偵查實務最高指揮官,依規定亦得擔任專案小組召集人,常在一般重大案件中擔任此職。
專案小組召集人層級對照
| 層級 | 角色 | 是否擔任召集人 | 備註 |
|---|
| 警政署長 | 全國警政首長 | ✗ 不擔任 | 督導全國,層級過高 |
| 縣市警察局長 | 轄區首長 | ✓ 可擔任 | 重大案件親自督軍 |
| 主管刑事副局長 | 刑事專責副首長 | ✓ 可擔任 | 專業分工 |
| 刑警大隊長 | 刑事實務指揮官 | ✓ 可擔任 | 一般重大案件 |
考生常誤以為「愈高層級愈有資格當召集人」,但實務上召集人是「實際指揮偵辦者」,署長層級屬督導而非偵辦,反而不適合擔任召集人。抓住「指揮實作 vs 政策督導」的差異即可破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