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大法官對於失聯移工經查獲後受強制收容處分之解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外國人並非我國憲法的基本權利主體,僅能主張法律層級保障的人身自由
B受收容處分的外國人不服該處分,僅得向內政部移民署申訴,而無法提請法院裁決
C失聯移工遭查獲後,皆須進行強制收容
D若暫時收容期間將屆滿,而內政部移民署倘認有繼續收容之必要,須移送法院依法審查決定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正確。釋字 708 號核心:暫時收容期間(移民署可自行決定的短期)屆滿後若仍需續予收容,必須移送法院由法官審查決定,符合正當法律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