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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會計審計學105 年第 20 題單選題

審計法於民國61年修正時,增列「考核財務效能」之規定,其目的,不在:

A因應當時經濟之發展
B讓審計機關可以做績效審計
C因應採購法之修正,不再做事前審計正確答案
D讓綜合審計成為可能
答案與詳解
C
正確答案
審計法61年修法增訂「考核財務效能」,目的是推動績效審計與綜合審計,與採購法無關。

為什麼答案是 C

政府採購法於民國87年才制定公布,與61年審計法修正完全無關,時序錯置。此為題目要選的「非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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