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依下列資訊,為甲公司計算應列示為X18年12月31日應付帳款之總金額:⑴甲公司於X18年12月31日進行下列調整前,應付帳款總金額為:600,000,甲公司於X19年1月2日收到貨品。⑶X18年12月27日,甲公司簽發面額150,000的貨品,交易條件為2/10,n/30。甲公司以淨額入帳,並於X19年1月3日付清貨款。
A$1,897,000
B$1,297,000正確答案
C$1,147,000
D$947,000
答案與詳解
正解:350,000(未寄支票加回)+150,000×98%淨額法)=$1,297,000。支票未寄出前仍為公司負債,需加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