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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務身障人事行政大意10540單選題

某甲原任職A區公所民政課課長職務,銓敘審定薦任第八職等年功俸六級,因個人因素辭職,而在若干年後,應徵B公立國民小學第七職等組長職務並經錄取,某甲依規定應敘幾職等多少俸級?

A薦任第八職等年功俸六級
B薦任第八職等本俸五級
C薦任第七職等年功俸六級正確答案
D薦任第七職等本俸一級
答案與詳解
C
正確答案
辭職再任較低職等職務,俸級按原敘俸點在新職等範圍內換敘,超過本俸最高級者改敘年功俸。

為什麼答案是 C

新職務列薦任第七職等,原敘薦八年功俸六級之俸點,在薦七範圍內對應到年功俸六級(俸點相同),依公務人員俸給法換敘規定應敘此俸級。

考點:職等錯誤考點:再任換敘考點:俸級歸零迷思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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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