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考-交通行政交通行政大意107 年第 5 題單選題
公務人員官等分委任、薦任、簡任,有關委任職等之範圍為何?
A第六至九職等
B第五至八職等
C第三至六職等
D第一至五職等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公務人員官等分委任(1-5)、薦任(6-9)、簡任(10-14),共14職等。
為什麼答案是 D
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5 條規定,委任職等為第 1 至第 5 職等,是公務人員最基層的官等。本選項完全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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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公務人員官等分委任(1-5)、薦任(6-9)、簡任(10-14),共14職等。
口訣:委任『一到五』、薦任『六到九』、簡任『十到十四』,數字越大官越大。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第 6 至 9 職等是『薦任』的範圍,不是委任。這是最常見的混淆陷阱,考生要注意委任與薦任的分界線在第 5/6 職等。
B✕ 陷阱
第 5 至 8 職等橫跨委任最高職等(5)與薦任中段,不符任何一個官等的完整範圍,屬於誤導選項。
C✕
第 3 至 6 職等同樣跨越委任(1-5)與薦任(6-9)的分界,不是任何官等的正確範圍。
D✓ 正確
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5 條規定,委任職等為第 1 至第 5 職等,是公務人員最基層的官等。本選項完全正確。
公務人員官等與職等對照
| 官等 | 職等範圍 | 定位 | 代表職務 |
|---|
| 委任 | 第 1~5 職等 | 基層執行 | 書記、辦事員、科員 |
| 薦任 | 第 6~9 職等 | 中階幕僚 | 科員、專員、科長 |
| 簡任 | 第 10~14 職等 | 高階主管 | 專門委員、司處長、次長 |
出題者最愛把『薦任 6-9』偷換到委任選項,或用『5-8』『3-6』這種跨界數字混淆。記住分界點:委任止於 5、薦任止於 9、簡任到 14,三段式牢記即可破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