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何者不屬於國家安全法第 5 條中所稱之管制區?
A重要交通設施管制區正確答案
B重要軍事設施管制區
C山地管制區
D海岸管制區
A正確答案
國安法所稱管制區為山地管制區、海岸管制區及重要軍事設施管制區,並無「重要交通設施管制區」。
為什麼答案是 A
國安法並未將重要交通設施列為管制區類型,此為虛構選項。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國安法所稱管制區為山地管制區、海岸管制區及重要軍事設施管制區,並無「重要交通設施管制區」。
記口訣「山、海、軍」三大管制區,交通設施不在列,選A秒殺。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國安法並未將重要交通設施列為管制區類型,此為虛構選項。
B✕ 陷阱
重要軍事設施管制區確為國安法規定的三種管制區之一。
C✕ 陷阱
山地管制區確為國安法規定的三種管制區之一。
D✕ 陷阱
海岸管制區確為國安法規定的三種管制區之一。
國家安全法所稱管制區種類
| 管制區類型 | 是否存在 |
|---|
| 山地管制區 | 是 |
| 海岸管制區 | 是 |
| 重要軍事設施管制區 | 是 |
| 重要交通設施管制區 | 否(虛構) |
考生易誤以為交通設施也屬管制範疇,實則國安法規定的管制區僅限山地、海岸與重要軍事設施三類,交通設施並非法定管制區類型,屬於命題者刻意添加的干擾選項。
海巡法規概要(包括國家安全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海岸巡防法、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海關緝私條例、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懲治走私條例、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海洋污染防治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