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君停放於門前之汽車遭受僱員工王君倒車不慎擦撞,所幸許君有為其愛車投保汽車損失保險,保險金額 500,000 元,但有自負額 5,000 元,受損之汽車經保險公司特約之修理廠維修金額為 50,000 元,則保險公司可向王君主張代位求償權之金額為何?
A0 元正確答案
B45,000 元
C50,000 元
D495,000 元
答案與詳解
依保險法第 53 條第 2 項,損失非由被保險人之家屬或受僱人故意所致者,保險人不得對之行使代位權。王君為許君之受僱員工且為過失(倒車不慎),故保險公司不得代位求償,金額為 0 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