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籍人民甲,因在大陸地區涉案,遭大陸地區單位限制出境,乃非法僱請大陸地區人民駕駛漁船返臺,自廈門駛抵金門岸際之時,為警查獲。試問甲之行為,應如何處斷?
A成立國家安全法第6條之逃避檢查罪正確答案
B成立入出國及移民法第74條之受禁止出國處分而出國罪
C成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80條第1項前段之直航罪
D因甲為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國民,不成立犯罪
A正確答案
甲從廈門直航金門未經核准進入海防管制區水域,依國安法管制區規定屬未經許可入出管制區,非直航罪或禁止出國罪要件。
為什麼答案是 A
甲僱請大陸人民駕船,未經許可自廈門直航進入金門岸際之海防管制區,成立國安法關於未經許可入出管制區之逃避檢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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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甲從廈門直航金門未經核准進入海防管制區水域,依國安法管制區規定屬未經許可入出管制區,非直航罪或禁止出國罪要件。
抓關鍵:甲是「返臺」而非「出境」,且是進入臺灣管制海域,故是國安法管制區未經許可入出(逃避檢查)問題,不是禁止出國罪或直航罪。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甲僱請大陸人民駕船,未經許可自廈門直航進入金門岸際之海防管制區,成立國安法關於未經許可入出管制區之逃避檢查罪。
B✕ 陷阱
入出國及移民法第74條規範的是「禁止出國卻出國」,甲的行為是「入境」金門,方向相反,不成立本罪。
C✕ 陷阱
兩岸條例第80條直航罪規範的是「船舶所有人、營運人或船長」等違反直航限制之行為主體,甲僅為搭乘返臺之乘客身分,並非該條規範對象,難以直接論以本罪。
D✕ 陷阱
甲雖有臺灣戶籍身分,但仍受國安法管制區入出規定拘束,未經許可入境仍可能構成犯罪,並非一律不罰。
相關規範對象比較
| 法規 | 規範重點 | 本題是否適用 |
|---|
| 國安法管制區規定 | 未經許可入出海防/山地管制區 | 適用(甲直航進入金門管制區) |
| 入出國及移民法第74條 | 受禁止出國處分而出國 | 不適用(甲是入境,非出境) |
| 兩岸條例第80條 | 船舶所有人/營運人/船長違反直航限制 | 不適用(甲非規範主體) |
考生容易看到「出境」「禁止出境」字眼就直接聯想入出國及移民法第74條,但本題甲的動作其實是「入境」金門,方向完全相反;也容易忽略兩岸條例第80條直航罪的處罰主體限定在船舶所有人、營運人或船長,而非一般乘客。
海巡法規(包括海岸巡防法、國家安全法、海洋污染防治法、海關緝私條例、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懲治走私條例、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章行政與第五章罰則、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