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責報關人員普通考試-專責報關人員稅則概要104 年第 2 題單選題「節所列之貨品名稱說明較具體明確者,應較一般性說明者為優先適用。當有兩個以上之節,而每個節僅述及混合物或組成品所含材料或物質之一部分,或各僅述及供組合成套出售貨物所含組件之一部分,則前述之各節對該等貨品可認為係具有同等之具體明確性,縱使其中之一節較他節所載者更為完備或精確。」是那一條解釋準則所規定?A一B二(甲)C三(甲)正確答案D五(甲) 答案與詳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