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機用強化或膠合之未裝框安全玻璃,不應分類於稅則第 8803 節「航空器、太空船之零件」,而應分類於稅則第 7007 節之「安全玻璃」,是依據那一條海關進口稅則解釋準則之規定?
A解釋準則二(甲)
B解釋準則二(乙)
C解釋準則三(甲)正確答案
D解釋準則三(乙)
答案與詳解
對。解釋準則三(甲)規定:可歸入二個以上節時,應以描述較具體者為準。安全玻璃(7007)比航空器零件(8803)更具體,因此應歸7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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