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骨木莓經由乙醇水溶液萃取、過濾雜質、濃縮、噴霧乾燥(麥芽糊精)而得之接骨木莓萃取物,作為食品原料,應歸列那一稅則號別?
A第 1302.19.90 號「其他植物汁液及萃取物(萃取含油樹脂除外)」正確答案
B第 2106.90.51 號「供食品製造用,不攙酒精之化合配製品」
C第 2106.90.99 號「其他未列名食物調製品」
D第 3824.99.99 號「其他化學或相關工業之未列名化學品及化學製品(包括天然產品混合物)」
答案與詳解
接骨木莓以乙醇水溶液萃取、過濾、濃縮再噴霧乾燥,麥芽糊精僅為乾燥載體,不改變其「植物萃取物」本質,依海關進口稅則第 13 章註釋,應歸列 1302.19.90「其他植物汁液及萃取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