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馬鈴薯澱粉 20%、小麥粉 3%、代可可脂、白砂糖、奶粉等組成之益生菌豆,作為糖食,應歸列那一稅則號別?
A第 1704.90.00 號「其他糖食(包括白色巧克力),不含可可者」正確答案
B第 1901.90.99 號「其他第 1901 節所屬之調製品」
C第 2005.20.90 號「酸漬除外之調製或保藏其他馬鈴薯,未冷凍」
D第 2106.90.99 號「其他未列名食物調製品」
答案與詳解
本品屬糖食性質,使用代可可脂(非可可原料),符合第 1704 節「不含可可之糖食」範圍,其他糖食歸 1704.90.00 正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