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 本題依106年考試當時適用的《旅行業管理規則》第11條作答:乙種旅行業實收之資本總額不得少於新臺幣300萬元,故選A。題目與官方答案均正確,並非瑕疵題。
先抓題目時點:106年時,旅行業最低實收資本總額為「綜合3,000萬、甲種600萬、乙種300萬」;乙種即選A。注意:交通部於108年9月23日修正第11條後,乙種才調降為120萬元,這是現行規定,不能倒套回106年考題。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正確。106年考試當時適用《旅行業管理規則》第11條第1項第3款,乙種旅行業實收之資本總額不得少於新臺幣300萬元。
B✕ 陷阱
錯誤。106年適用的第11條並未規定乙種旅行業最低實收資本總額為500萬元;此數額屬干擾選項。
C✕ 陷阱
錯誤。新臺幣600萬元是106年時甲種旅行業的最低實收資本總額,不是乙種旅行業。
D✕ 陷阱
錯誤。106年適用的第11條並未規定乙種旅行業最低實收資本總額為1,000萬元;此數額屬干擾選項。
旅行業最低實收資本總額:106年考題時點與現行規定對照
| 旅行業類別 | 106年考試時適用金額 | 現行第11條金額 | 106年國內每增設1家分公司增資額 | 現行國內每增設1家分公司增資額 |
|---|
| 綜合旅行業 | 3,000萬元 | 3,000萬元 | 150萬元 | 150萬元 |
| 甲種旅行業 | 600萬元 | 600萬元 | 100萬元 | 100萬元 |
| 乙種旅行業 | 300萬元 | 120萬元 | 75萬元 | 60萬元 |
本題最重要的是區分「考題作答時點」與「現行法規」。106年時乙種旅行業最低實收資本總額確為300萬元;交通部至108年9月23日修正《旅行業管理規則》第11條,才將其調降為120萬元。考古題應依當時法規判斷,準備現行考試則須改記1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