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資訊處理類科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113 年第 6 題單選題
依據憲法增修條文規定,關於行政院院長之不信任案,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由立法院經全體立法委員 3 分之 1 以上之連署提出
B不信任案提出 72 小時後,應於 48 小時內以無記名投票表決之正確答案
C不信任案如未獲通過,立法委員於 1 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院長再度提出不信任案
D不信任案如經全體立法委員 2 分之 1 以上贊成,行政院院長應於 10 日內提出辭職
B正確答案
不信任案的數字要背:1/3連署、72後48內、記名投票、1/2通過、10日辭職;本題錯在「無記名」。
為什麼答案是 B
此敘述錯誤,因此是本題應選答案。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時後,應於四十八小時內表決,但表決方式是「記名投票」,不是「無記名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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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不信任案的數字要背:1/3連署、72後48內、記名投票、1/2通過、10日辭職;本題錯在「無記名」。
看到不信任案先抓「記名投票」四字;選項若寫無記名,就是考選部最愛的秒殺陷阱。
逐選項分析
A✕
此敘述正確。立法院要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門檻是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這是提出門檻,不是通過門檻,考題常混在一起考。
B✓ 正確
此敘述錯誤,因此是本題應選答案。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時後,應於四十八小時內表決,但表決方式是「記名投票」,不是「無記名投票」。
C✕
此敘述正確。不信任案如果沒有通過,立法委員一年內不得對同一位行政院院長再提出不信任案,避免立法院頻繁以倒閣干擾行政穩定。
D✕
此敘述正確。不信任案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通過時,行政院院長應於十日內提出辭職,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
行政院院長不信任案速記表
| 程序階段 | 門檻或期間 | 關鍵字 | 考試提醒 |
|---|
| 提出 | 全體立委1/3以上連署 | 連署提出 | 不是1/2連署 |
| 表決時間 | 提出72小時後,48小時內 | 72後48內 | 數字常被改 |
| 表決方式 | 記名投票 | 記名 | 本題陷阱:不是無記名 |
| 通過門檻 | 全體立委1/2以上贊成 | 全體過半 | 不是出席過半 |
| 通過效果 | 行政院長10日內辭職 | 10日辭職 | 得同時呈請解散立法院 |
| 未通過效果 | 1年內不得對同一院長再提 | 同一院長 | 不是同一會期或任內永久禁止 |
本題是反向題,問「何者錯誤」,所以要選錯誤敘述。陷阱不在72小時或48小時,而是把憲法增修條文的「記名投票」偷換成「無記名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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