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考-交通行政交通行政大意115 年第 37 題單選題
船舶運送業是指以總噸位多少以上之動力船舶,從事客貨運送而受報酬為營業之事業?
B正確答案
船舶運送業需使用總噸位 20 以上動力船舶,從事客貨運送取酬為業。
為什麼答案是 B
依航業法規定,船舶運送業係以總噸位 20 以上動力船舶,從事客貨運送而受報酬為營業之事業,為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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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船舶運送業需使用總噸位 20 以上動力船舶,從事客貨運送取酬為業。
記「船運20、小船50」:船舶運送業門檻20噸,小船定義則是未滿50噸。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10 噸為常見誤記數字,法規並無此門檻,屬干擾選項。
B✓ 正確
依航業法規定,船舶運送業係以總噸位 20 以上動力船舶,從事客貨運送而受報酬為營業之事業,為正解。
C✕
30 噸非航業法上任何船舶業務分類門檻,錯誤。
D✕ 陷阱
50 噸是「船舶法」上小船與船舶的分界(未滿50噸為小船),非船舶運送業門檻,易混淆。
航業法相關噸位門檻
| 業別/分類 | 噸位門檻 | 法源 | 備註 |
|---|
| 船舶運送業 | 總噸位 20 以上動力船 | 航業法§3 | 客貨運送受報酬 |
| 小船 vs 船舶 | 未滿 50 總噸 | 船舶法§3 | 小船另依小船管理 |
| 船務代理業 | 無噸位限制 | 航業法§3 | 代理船舶業務 |
| 海運承攬運送業 | 無噸位限制 | 航業法§3 | 以自己名義承攬 |
本題最大陷阱是把『航業法的船舶運送業(20 噸)』與『船舶法的小船分界(50 噸)』搞混。考選部常同時列 20 與 50 兩個數字當選項,誘使考生誤選 50。記熟兩部法的不同門檻即可破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