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會理事、監事有農會法第 21 條不得兼任、經營情事者,農會應通知其在多久內自行選擇?屆期不作決定時,由該農會報請主管機關依本法第 46 條規定,解除其理事、監事職務。(1)5 日(2)10 日(3)14 日(4)30 日。
A5日
B10日
C14日
D30日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依農會法施行細則第21條規定,農會理監事有農會法第21條不得兼任、經營情事者,農會應通知其於30日內自行選擇,屆期不作決定則報請主管機關依農會法第46條解除職務。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