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緝私條例對於私運貨物進口、出口之處分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私運貨物進口、出口或經營私運貨物者,處貨價3倍以下之罰鍰,私運貨物沒入之
B起卸、裝運、收受、藏匿、收買或代銷私運貨物者,處新臺幣9萬元以下罰鍰,私運貨物沒入之
C不知為私運貨物而有起卸、裝運、收受、貯藏、購買或代銷之行為,經海關查明屬實者,免罰
D私運之貨物應予沒入,但以屬受處分人所有為限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錯誤,為本題答案。海關緝私條例第36條第3項明定「前二項私運貨物沒入之」,採「物之沒入」主義,不以屬受處分人所有為限。只要是私運貨物,無論所有權人是誰,一律沒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