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稅法關於進口貨物應補、應退稅款期限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依第13條規定實施事後稽核結果,應自貨物放行之翌日起6個月內為之
B依第18條第1項規定,海關按應申報事項先行徵稅驗放後再加審查之進口貨物,應於貨物放行之翌日起6個月內為之正確答案
C繳稅放行之進口貨物,得於貨物放行後6個月內,檢具減、免關稅有關證明文件申請退還其應退之關稅
D稅則號別顯然錯誤致短徵稅款之進口貨物,海關應自稅款完納之翌日起6個月內通知補繳
答案與詳解
正確。關稅法第18條第1項規定,海關對應申報事項先行徵稅驗放後再加審查的進口貨物(即「先放後核」),應自貨物放行翌日起6個月內完成審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