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審計政府會計(包括會計審計法規)115 年第 2 題單選題
經濟部 X4 年 1 月 1 日對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投資比例為 83%,並於中央政府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特別預算(X4 年度至 X9 年度)編列獎補助費科目 1,000 萬元,撥補該公司辦理災區設備毀損修繕及緊急救災用油等所需經費,全數於 X4 年 12 月支付,依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對經濟部 X4 年度特別預算年度會計報告各類會計科目之影響,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增加資產 830 萬元
B增加支出 830 萬元
C減少收入 1,000 萬元
D增加支出 1,000 萬元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政府對公營事業編列獎補助費並全數支付,不按持股比例,應全數認列支出1,000萬元。
為什麼答案是 D
依規定編列並支付之獎補助費,應全數認列當期支出1,000萬元,不適用企業會計之權益法按持股比例認列,科目與金額皆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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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政府對公營事業編列獎補助費並全數支付,不按持股比例,應全數認列支出1,000萬元。
看到「獎補助費」直接聯想「支出」,金額看「支付總額」不看「持股比例」,秒選1,000萬支出。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本題明定為「獎補助費」科目,非增資投資,故不應列為資產。此外,830萬元是錯誤地將1,000萬元乘以83%持股比例所得,金額計算亦不正確。
B✕ 陷阱
科目列為支出方向正確,但830萬元是錯誤地將1,000萬元乘以83%持股比例所得。政府會計對公營事業之獎補助,不按持股比例分攤,應全數認列1,000萬元,故金額錯誤。
C✕
支付獎補助費屬支出性質,應增加支出,而非減少收入。雖然金額1,000萬元與撥付總額相同,但會計科目完全錯誤。
D✓ 正確
依規定編列並支付之獎補助費,應全數認列當期支出1,000萬元,不適用企業會計之權益法按持股比例認列,科目與金額皆正確。
政府對公營事業撥款之會計處理
| 撥款性質 | 會計科目 | 金額認列方式 |
|---|
| 增資投資 | 長期投資(資產) | 全數認列(100%) |
| 獎補助費(非增資) | 補助支出(支出) | 全數認列(100%) |
| 代辦經費 | 預付款/應收款(資產) | 按實際代辦金額 |
題幹給出「投資比例83%」是經典誘餌,企圖誤導考生以1,000萬×83%=830萬計算。政府會計中,編列「獎補助費」即為全數支出,不適用企業會計之權益法按比例認列,切勿掉入比例計算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