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艇在執勤時,遇到下列娛樂漁業漁船何種態樣,應予以蒐證函送主管機關處理?
A9 噸娛樂漁船已申請核准免裝設船位回報器(VMS)
B在距離臺灣本島 20 浬海域活動
C在彭佳嶼、綠島、蘭嶼距岸 35 浬海域活動正確答案
D活動時間每航次以 48 小時為限
C正確答案
娛樂漁業漁船在彭佳嶼、綠島、蘭嶼的活動水域以距岸12浬內為限,超出則屬違規。
為什麼答案是 C
彭佳嶼、綠島、蘭嶼的活動水域以距岸12浬內為限,35浬已超出合法範圍,屬違規態樣,應蒐證函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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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娛樂漁業漁船在彭佳嶼、綠島、蘭嶼的活動水域以距岸12浬內為限,超出則屬違規。
依《娛樂漁業管理辦法》規定,彭佳嶼、綠島、蘭嶼的活動水域限制為距岸12浬內,選項C的35浬已違規,應予蒐證函送。
逐選項分析
A✕
未滿20噸之娛樂漁業漁船,經主管機關核准得免裝設船位回報器(VMS),9噸漁船經核准免裝設屬合法態樣。
B✕
臺灣本島及澎湖的活動水域以距岸30浬內為限,20浬在合法範圍內。
C✓ 正確
彭佳嶼、綠島、蘭嶼的活動水域以距岸12浬內為限,35浬已超出合法範圍,屬違規態樣,應蒐證函送。
D✕
娛樂漁業漁船出海活動時間,每航次以48小時為限,此為合法態樣。
關鍵知識表
| topic | description |
|---|
| 娛樂漁業漁船活動水域限制 | 臺灣本島及澎湖距岸30浬內;彭佳嶼、綠島、蘭嶼距岸12浬內為限。 |
| 娛樂漁業漁船活動時間 | 每航次以48小時為限。 |
容易混淆臺灣本島(30浬)與外島(12浬)的活動水域限制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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